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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我国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看,裁定撤销案件只有一种情形。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
不予执行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1.适用的前提是案件的受理须符合法定条件; 2.适用的对象为非诉法律文书。本案所谓的“执行依据”是法院作出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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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申请执行应具备以下4个条件: 1、申请执行必须由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者继承人、权利承受人提出; 2、申请执行必须在法定的期间提出。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3、申请执行必须是在对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情形下提出。拒绝履行的确定日期,就是判决、裁定规定的自动履行的日期。到期不履行的,便视为拒绝履行。 4、申请执行应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生效的法律文书副本、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等。
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四条、本解释 第一条的规定; (二)属于本院管辖; (三)被害人告诉; (四)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法院可以依职权告知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建议原告变更被告。如果原告不同意变更被告,也不申请撤诉的,法院可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1、起诉条件中要求“有明确的被告”,仅仅要求被告明确、确定,虽然被告不适格是程序上的问题,但只有经过案件受理并实体审查后,才能发现被告是否正确,法院审查后认为被告不适格,即原告告错了人,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2、最高法《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第1款规定:“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在民事诉讼中,原告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可参照该条的规定修改民事诉讼法,可由法院主动依职权告知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建议原告变更被告。如果原告不同意变更被告,也不申请撤诉的,法院可依照法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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