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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欠钱有借条对方不承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 4.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
1、诉讼时效是2年,自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对方不还款时算起。2010年1月1日借出的,到2012年1月1日就已经满两年了。当时借款是口头约定几天、几个月内就还,或是随时还,或者还不还都行?2、诉讼时间适用中止、中断、延长的相关法律规定。借条对方承认不承认也是一个问题吧?3、建议电话联系咨询吧,有一些问题需要详细了解清楚才能全面分析。万一对方说是已经还清了呢?
个人债务纠纷是指个人遇到各种逃债、躲债与讨债、要债时发生的“暴力逼债”、“涉黑讨债”、“自残要债”、“霸道拒债”、“恶意逃债”、“消极避债”等恶性事件。个人债务纠纷的解决则是指个人对于这种恶性事件的处理方法和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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