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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对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和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只要符合逮捕条件,认为应当逮捕时,都有权决定逮捕。决定逮捕应制作决定逮捕书,并送...
好,检察院可以决定逮捕,但是逮捕的执行权是公安机关的法定职权,检察院不可以执行逮捕,不管是审批的还是自侦的,有时可配合公安机关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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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不能。但如果案件又退回检察机关补充侦查的,检察机关可以做出逮捕的决定。正常情况下,在法院审理期间,是否需要逮捕由法院决定。法条链接:《刑事诉讼法》 1、 第一百九十八条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2、 第一百九十九条依照本法 第一百九十八条 第二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3、 第九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阶段)、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由法院院长签发《决定逮捕通知书》,通知公安机关执行。如果是公诉案件,还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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