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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型私募股权基金形式优劣:优势:1)契约型基金不是法律实体仅仅是财产流动的通道,可以有效的避免双重税负,其所得课税由受益人直接承担,降低税...
契约型私募基金也称为信托型基金,它是由基金经理人(即基金管理公司)与代表受益人权益的信托人(托管人)之间订立信托契约而发行受益单位,由经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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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型私募基金其实就是一种信托式私募基金,属于代理投资制度的基本范畴。资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持有人之间根据信托契约确立相互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并通过发行收益凭证来募集基金。
契约型私募基金也称为信托型基金,它是由基金经理人(即基金管理公司)与代表受益人权益的信托人(托管人)之间订立信托契约而发行受益单位,由经理人依照信托契约从事对信托资产的管理,由托管人作为基金资产的名义持有人负责保管基金资产。契约型基金通过发行受益单位,使投资者购买后成为基金受益人,分享基金经营成果。契约型基金的设立法律性文件是信托契约,而没有基金章程。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投资人三方当事人的行为通过信托契约来规范。
具体的操作方法是: (1)发起人作为基金的管理人,选取一家银行(而非券商的营业部)作为其托管人; (2)募到一定数额的金额开始运作,每隔一段时间开放一次,向基金持有人公布一次基金净值,办理一次基金赎回; (3)基金管理人根据业绩表现收取一定数量的管理费。 为了吸引基金投资者,应尽量降低手续费。当然,如果将来《投资基金法》实施后监管的情况比较宽松,还可以采取变通的形式,具体的做法是: (1)每个基金持有人以其个人名义单独开立分户; (2)基金持有人共同出资组建一个主户; (3)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的管理人,统一管理各户,所有户统一计算基金单位净值; (4)证券公司尽量使每个户的实际市值与根据基金单位的净值计算的市值相等,如果二者不相等,在赎回时由主户与分户的资金差额划转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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