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被继承人留下几份书面遗嘱,遗产按照最后经过公证的遗嘱开始继承。如果同时存在两份以上经过公证的遗嘱,则以时间上最后一份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为...
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遗嘱给儿女了,则遗嘱无效); 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比如a...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办理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第十五条第四项规定:除《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规定的不予办理公证的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遗嘱继承公证:(四)继承同一遗产,遗嘱继承人中有人未提出公证申请且又未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 第十六条规定:除《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规定的不予办理公证的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法定继承公证:(三)法定继承人中有人未提出公证申请且又未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 2、综上,无论是遗嘱公证还是法定继承公证中,如果法定继承人中未到场提出公证申请或未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公证处是不能办理继承公证的。
公证遗嘱具有非常高的法律效力,公证遗嘱的生效,不仅要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还需要合法的公证程序保障。 1、排除效力。 2、优先效力。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指的是不同形式的遗嘱内容发生冲突,以公证遗嘱为准。 3、证据效力。
呢?撤销公证遗嘱的情形有哪些?我相信你一定会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110ask.com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与它的一些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7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822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