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无责任赔偿”这一概念具有重要意义。其含义是,无论事故当事人是否存在过错,如果其中某一方为无责任方,那么他所投保的保险...
在车撞人后,涉及到的保险赔偿问题,主要是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赔偿范围和额度规定。具体来说,交强险主要涵盖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交通事故无责赔偿标准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的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3、受害人和机动车一方对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由双方分担损失。 4、交通事故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我国交通警察部门的主要责任之一是处理交通事故,认定交通事故。但由于证据不足或其他原因,交通警察部门无法认定的事故也存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7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无法确定,原因无法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必须发行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书,明确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当事人的状况和调查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申请审查,通知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因此,当交通警察部门无法认定责任时,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近年来,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明事故原因,发行事故证明书的事件比例越来越高。实践中,事故证明书上明确记载了交通事故发生的大致过程,有些事实可能无法确定,无法正确分担责任。发生这样的事件,关于责任分类,律师建议当事人必须委托专业律师处理,为律师根据证据规则获得自己最大的利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人已浏览
12人已浏览
13人已浏览
3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