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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员工在下班后出交通意外,且本人不负主要责任,或者具有在单位下班时从事收尾性工作而受伤等情形的,算工伤。如果与工作原因无关或者没有发生...
不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算工伤: 1、需要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伤害是由交通事故或者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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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属于工伤: 1、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应属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2、请作坊申请工伤认定,如期拒绝,可以自己去申请,期限为一年; 3、病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4、依法提起劳动仲裁; 5、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如构成伤残等级,还可以要求伤残补助金和伤残精贴。
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2011年1月1日生效)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2)在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作相关的准备或最终工作,在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暴力和其他意外伤害。(4)患有职业病。(5)因工作原因受伤或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主要责任的。(7)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其他工伤情形。
不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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