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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
向法院起诉,走民事借贷纠纷。最直接的证据就是借条或者欠条,你什么都没有的话,基本没戏。记录只能做为辅助证据,法院采纳不采纳不好说。因为QQ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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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不还钱,是与银行的经济纠纷,属于民事行为,正常情况下公安机关是不会处理的。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而不是犯罪对象。在这条法律的解释中,信用卡是犯罪工具,而不是对象。就是说用信用卡恶意去透支,去干一些违法的事情,这样才会被认定诈骗罪。所以一般情况下,信用卡逾期不还是不会被认定成诈骗罪。只能算是民事纠纷。
如果是同等数额,都超过3000元以上,判处的刑期基本上是一样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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