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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丢了应当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补领身份证。身份证挂失和补办:1、公民携带户口簿、照片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补领,如办慢证三个月,制证工本费为20元;如办快证5个工作日,制证工本费为40元。2、没有身份证的三个月内,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在挂失时即可办理,拿着户口本,交十元办理费。四天后即可领到临时身份证,其有效期3个月。
身份证丢了需要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本地的需要本人去,异地的可以不用本人去,有的地区已经开通了异地办理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根据公安部2015年11月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目前,吉林、河北、广东、青海、贵州等多地出台新政,明确可在全省内或省内试点地区异地办理身份证;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也顺利进行。按照公安部明确的时间表,2017年7月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因此,如果属于上述异地办理身份证的试点城市可以异地办理,否则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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