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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递交工伤待遇审核后60天内下达待遇。工伤事故又称劳动事故,有广义、狭义之分。在狭义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工伤保险的业务指南中...
建议先做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判断伤情。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鉴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鉴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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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到当地社保局进行工伤认定,再到社保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等级鉴定,具体工伤等级以鉴定的为准; 2、根据工伤鉴定结果要求相应工伤赔偿,如果单位买了工伤保险,由社保局支付工伤赔偿款,如果单位没买工伤保险,由单位按工伤保险标准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也可以由社保基金先行垫付; 3、工伤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 4、专业工伤律师专家团队,欢迎来电咨询。
你的情况大致我已经了解,就你咨询的情况我要和你核实几个问题,以便于具体给你合理的分析建议, 这是可以主张工伤赔付的, 你何时受伤的,有无申请工伤认定的, 医药费花了多少钱,这很关键 由于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案件关键信息无法确认。
1、在南京市本级办理退休手续,根据《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江苏省XX令第36号)第十八条规定,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㈠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㈡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均按照规定足额缴费;㈢缴费年限15年以上,或者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8年6月30日前达到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在10年以上。2、如需进一步核实退休政策,建议您在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夏令时下午2:30—5:30)拨打南京市12333人工服务,核对相关信息后进行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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