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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异地养老保险转移怎么办理的朋友可参考以下内容: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八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
1、参保职工向开发区离职单位提出异地转出申请,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参保单位审核后下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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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2、具体手续可以事先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解除书、社保卡及缴费明细等,咨询户口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工作人员明确。《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桂政办发〔2014〕70号):第二十五条参保人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在缴费期间跨统筹地区转移户籍的,可将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转入迁入地,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再转移。第二十六条参保人跨自治区流动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异地缴纳养老金的方法如下: 1:有单位的,单位出面给你交,没有户口限制的,不存在非本地户口不能交的说法。 2:你想以个人名义交,只能在户口地办理的,而不能在其它地方办理的。 3:异地转移是很麻烦的,只有养老保险可以异地转,并且是向户口地,非户口地不能异地转移的。 4:要在本地交,只有一个办法,让单位给你交,并且单位有这个法定义务给你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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