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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权利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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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非法拘禁是一种严格侵犯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类型,在很多国家都被规定为犯罪。我国《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转化成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该罪的,从重处罚。
1、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2、犯本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5、累犯,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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