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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 第五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
这有两种情况:1、如果是两次个6分达到12分的,那将要到发该证的车管所参加科目一和科目三的考试。2、如果是几次累积达到12分的,那将要到发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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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扣12分后15天内,到交警开具重新学习证明,然后到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5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学习。学习结束后,将交警开具的培训结业证书带到车辆管理办公室。车辆管理办公室将在接下来的20天内安排科目1的考试。只要你顺利通过,你就可以拿到驾照。
C1、驾照扣12分。如果是在实习期间,当事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将被依法取消。如果已经过了实习期,需要暂时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学习并通过考试后退还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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