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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保险利益主要表现为保险金。保险利益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疑问:指定受益人为夫妻一方的保险利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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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关系中并不存在夫妻关系,也不存在婚前婚后问题,因为保险金不能作为财产来分割,它属于受益人。如夫妻一方作为指定受益人获取的死亡、伤残保险金,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寿险保险合同的关系人有3个: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从财产分配角度来看,如果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是谁,保险金就应该属于谁,如果保险的受益人已经过世,那么保险金将由受益人的近亲属继承。就拿终身寿险来说,死亡受益人是谁,那么死亡保险金就是谁的财产。
保险受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一、财产险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 1、以共同财产投保的,保险金为共同财产的。 2、个人财产在婚前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 3、个人财产在婚后以共同财产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但已缴纳的保险费中有一半属于对方。 (二)离婚时仍处于有效期内的财产险 1、持法院生效判决或离婚协议离婚证,到保险公司变更或解除,分割已缴纳费或退保后的费用。 2、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即发生事故获得保险金,否则计息。 对此采取协议、分割补偿和解除合同分割储金三种方式。 二、人身保险。分人寿保险、意外伤害险、疾病险。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获得人身(人寿、伤害、疾病)保险金,属于个人财产,但若以共同财产缴纳的保险费,保险费中有对方一半。 夫妻一方作为他人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所获得的保险金,属于个人财产 (二)离婚时仍在保险期内的人身保险合同,以共同财产所缴纳的个人保险费,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受益人为对方的,判决或协议离婚后应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并相应地分割已缴纳的费用或退保费用。 (三)夫妻双方为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子女未死亡的,所得保险金一律为子女所有;子女死亡的,作为遗产继承后分割。 无论以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为,受益人若为子女的,离婚时夫妻之间均无补偿问题,只需变更投保人或受益人(变为抚养方),不能变更对,对退保后的费用进行分割。
保险受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一、财产险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 1、以共同财产投保的,保险金为共同财产的。 2、个人财产在婚前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 3、个人财产在婚后以共同财产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但已缴纳的保险费中有一半属于对方。 (二)离婚时仍处于有效期内的财产险 1、持法院生效判决或离婚协议离婚证,到保险公司变更或解除,分割已缴纳费或退保后的费用。 2、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即发生事故获得保险金,否则计息。 对此采取协议、分割补偿和解除合同分割储金三种方式。 二、人身保险。分人寿保险、意外伤害险、疾病险。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获得人身(人寿、伤害、疾病)保险金,属于个人财产,但若以共同财产缴纳的保险费,保险费中有对方一半。 夫妻一方作为他人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所获得的保险金,属于个人财产 (二)离婚时仍在保险期内的人身保险合同,以共同财产所缴纳的个人保险费,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受益人为对方的,判决或协议离婚后应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并相应地分割已缴纳的费用或退保费用。 (三)夫妻双方为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子女未死亡的,所得保险金一律为子女所有;子女死亡的,作为遗产继承后分割。 无论以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为,受益人若为子女的,离婚时夫妻之间均无补偿问题,只需变更投保人或受益人(变为抚养方),不能变更对,对退保后的费用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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