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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2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
在处理有关亲子关系纠纷时,如果一方提供的证据能够形成合理的证据链条证明当事人之间可能存在或不存在亲子关系,另一方没有相反的证据又坚决不同意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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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婚生子女父亲拒绝做亲子鉴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有证据证明亲子关系的,法院可以推定确认亲子关系成立。 2.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如果对方拒绝做亲子鉴定,自己可以提供有力证明,法院一般会支持自己的主张。亲子鉴定是指利用生物学、遗传学及相关学科的理论和技术,根据遗传性状在子代与亲代之间的遗传规律,判断被控父母与子女是否有亲生关系的鉴定。
夫妻离婚时,一方拒绝进行亲子鉴定:一方主张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主张的成立。如果一方主张否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的证据,则确认确定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除非对方能提供相反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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