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解决家庭暴力的主要方法是: 一、要及时向有关机构反映。反家暴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
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当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可以协议离婚,协议内容主要是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孩子抚养权的分配以及一些约定内容,然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遭受家暴起诉离婚要向法庭提交相关的证据证明家暴的事实: (1)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如果有人曾经亲眼目睹过家庭暴力的发生,那么可以尽可能早的和他们做一些沟通工作,可以委托律师以调查笔录的方式向证人进行取证及录音取证的方式进行。 (2)在家庭暴力发生后,若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 (3)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是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的。如果受害人受伤严重,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定的介绍信,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那么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历。这些书证都应当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续性治疗,有关书证也应当妥善的保存。 (4)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妇联同志曾经对该事做过处理,并且找对方进行过调解工作,那么妇联机构既有原来的工作记录,同时也可以为曾经发生的家庭暴力单独出具书证。 (5)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间发生纠纷时,曾有过通话录音,那么这个通话录音也可以作为附着的证据,或者是双方在谈到协议离婚或者是赔偿事项时,对方在谈论当中对施暴的行为并不否认的也可以做通话录音。 (6)在发生家庭暴力之后,如果对方曾写过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等这样的文书,保证以后绝不再发生暴力行为的这些书面材料也可以作为证据。 (7)被对方殴打后如果拍摄过相关照片的或者说有视频录像资料的也可以作为证据。 2、除了起诉离婚,遭受家暴一方还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2)提起刑事自诉。 (3)重新提起诉讼。 对于轻伤害案件,在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阶段,如果被害人表示愿意谅解犯罪嫌疑人的,检察机关也可以不起诉该案,而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处理或不起诉处理。当事人对检察机关的调解后悔的,还可以重新提起诉讼。 (4)进行申诉。 受到家庭暴力,被害人报警后应当立案侦查。未予立案的,被害人可到检察机关的控告申诉部门进行申诉。
离婚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你们双方把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如何分配协商一致,拟一个离婚协议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另一种就是起诉离婚,孩子一般2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是判决跟着母亲生活,另外一方支付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一人一半,男方存在家庭暴力这正好可以作为一种认定你们之间夫妻关系破裂的证据,只要你能证明夫妻关系已经破裂一般法院都会判决准许离婚。
《》第3条规定,禁止,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我国《》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或者。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61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徙刑、拘役或者管制。”可见,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实施、虐待、遗弃情节恶劣,构成虐待罪、以及其他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者的刑事责任。《婚姻法》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这里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也就是如果夫妻之间、其他家庭成员之间,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行为是经常的、一贯的,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虽然经法院调解,被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一方不予谅解,坚持离婚,应判决准予离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8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105人已浏览
35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