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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事赔偿部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赔偿。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依据如下: 1、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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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应该赔偿我方误工费,标准依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能不能得到支持,能支持多少,关键与提供的证据有关,需要提供相应的收入证明以及误工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得到认可了才有可能得到支持。 后续治疗费用能不能得到赔偿与提供的证据有关,后续治疗费的产生必须与之前的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有直接关系,最好要有医院或者鉴定机构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否则很难得到支持。 交通费用能不能得到赔偿与提供的证据有关,交通费的产生必须与交通事故造成的结果有直接关系,另外需要提供相关的凭证或发票,否则很难得到支持。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以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来确定。 营养费可以和医药费用一起主张,至于可以获得多少的赔偿:每个地区不一样,有的法院还是按30或者50一天的标准计算,有的是按伤残等级计算一个范围,法律规定只是说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所以一般都是只主张,至于赔多少法院说了算。 主张住院伙食补助的话在主张医药费的时候同时主张就行了,一般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100元一天的标准计算,值得注意的是:每个省不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会有所不同,需要提供住院天数的证明材料。 不同的鉴定机构,不同的鉴定项目,鉴定费用会有所不同。 如果构成伤残了,那么是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的,残疾赔偿金=城镇或者农村可支配收入*赔偿年限*伤残系数,需要证明年龄(一般就是身份证),伤残等级。这种情形很有可能构成工伤,但是最终结论还是需要由劳动部门的专业认定。若认定为工伤,除交通事故赔偿以外,受害人还有权向单位主张工伤赔偿,享受工伤待遇。工伤的处理流程为: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工伤赔偿。 精神损失费能不能得到支持,各个地区有所差异,并且与伤者的伤残情况、对家庭的影响程度、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有关系,精神损失费具体赔偿多少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事故是在湖北-武汉发生的吗?有没有交警介入事故了?有没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车辆有做过鉴定吗?鉴定结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在哪里起诉?有没有医疗机构出具的“需要加强营养”的证明?有没有购买营养品的发票?这次事故对你或你的家人有没有造成重大影响?是否有因精神遭到受害而购买药物、花费治疗的票据?主张交通住宿的费用,有没有相关的凭证或发票?你说的后续的治疗费用有医院或者鉴定机构出具的治疗证明吗?主张护理费,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吗?能提供收入证明吗?主张误工费,有收入证明吗?主张护理费,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吗?能提供收入证明吗?各项医疗费用有没有相关发票的?伤者是什么户口?如果是农村户口在城镇有没有固定的收入或住房?具体已经在城市生活多久了?有什么相关的证据可以证明吗?有没有医疗机构出具的“需要加强营养”的证明?有没有购买营养品的发票?
1、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对方全责,根据己方损失向对方主张赔偿。 2、首先根据对方的车辆是否机动车、车辆驾驶人员与车主的关系,机动车辆的投保公司来确定赔偿责任人,即确定案件的被告。 3、己方财产损失的,可以主张赔偿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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