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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之前的土地征收补偿中,因为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所以土地补偿费用是直接补偿给农村集体组织,而不会直接补偿给农民个人,不过在2018年农...
征地补偿和失地保险可以同时获得,只需扣除失地养老保险的费用即可。之前的土地征收补偿中,因为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所以土地补偿费用是直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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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根据国家的规定,发放遗属的抚恤金,应该是属于死者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因为没有工作或者收入来源,依靠死亡生前供养,才可以领取抚恤金,已经领取养老金的,就说明有了固定收入和生活来源,失去了供养条件,不再享受抚恤金。
社保和失地保险可以合并。《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十二条部分失地农民按本办法分档缴费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参保时年满60周岁以上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养老保险待遇。已开展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可按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继续参保缴费,个人账户合并计算,到达待遇享受年龄时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计发养老金。
1、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经济补偿金和失业保险能够同时领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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