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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
1、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行为人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单位无法追缴税款数额是否较大。 2、妨碍追缴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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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将刑法第二百零一条修改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具体的界限问题,当地标准
1、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行为人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单位无法追缴税款数额是否较大。 2、妨碍追缴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才构成犯罪,如果没有达到这一数额,则应当由税务单位依照税法规定处理,而不能以犯罪论处。
逃避追缴欠税罪与一般的妨碍追缴税款违法行为的区别关键在于行为人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税款数额大小。妨碍追缴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才构成犯罪,如果没有达到这一数额,则应当由税务机关依照税法规定处理,而不能以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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