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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有精神损失费,需要符合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法定条件。只有出现法定的事由,无过错方才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
有以下五个标准: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人心理状态不同,对受害人产生的精神损害程度亦不同。 2、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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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法律未明确规定。一般依据地区经济水平、家庭资金的多少、一方的过错程度、所造成的的后果来综合判定。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
离婚时,受害方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也就是说离婚可以要精神损失费。这是为了维护我国新型的夫妻关系,保护离婚时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惩治重婚、婚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离婚都可以要精神损失费,向过错方请求精神损失费赔偿需要一些法定的情形。 根据离婚的实际情况,离婚在一些特定的情况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的。只有在婚姻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时候,受害方才能够请求精神损失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原告提出离婚被告可以提出精神损失费。只要满足精神损害请求的赔偿情形的,是可以由被告提出精神损失费。如果提出离婚的一方存在以下行为的,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人成员、存在其他过错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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