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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权要求的撤回是指申请人要求优先权之后,可以撤回优先权要求。申请人要求多项优先权之后,可以撤回全部优先权要求,也可以撤回其中某一项或者某几...
1、初审阶段的专利,可以撤回并重新申请吗,可以重新申请 2、重新申请的时候不要求优先权,可以节省优先权费吗?可以不要求优先权,即不用交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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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国内优先权,国内优先权是指发明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没有国内优先权。优先权期限是12个月,已经向专利局提出过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只要拿到受理通知的,都可以主张国内优先权,主张国内优先权的,在先申请是发明的,还可以改为实用新型,在先申请时实用新型的,可以改为发明。但主张国内优先权时要求申请人一致,缴纳优先权请求费80元,在请求书中注明在先申请号和申请日,优先权文件副本专利局给制作。享有优先权的好处是考察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考察日为优先权日以前。
申请专利,申请人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规定的文件。 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后,在申请的专利权批准之前,申请人随时可以撤回专利申请。 申请撤回专利申请,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声明,声明书应写出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的名称,申请号和申请日。 国务院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收到申请人的撤回专利申请声明,即可作出撤回专利申请决定,并予以公告。 如果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是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已经作好了公布专利申请文件的印刷准备工作之后提出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仍可以作出撤回专利决定,但申请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仍要予以公布,对于申请人的撤回专利声明在以后的专利公告上予以公告。 顺便提一句,专利申请被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后,提交的专利文件,专利申请人仍有修改权,但是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如果超出规定的范围,原专利申请应撤回重新申请专利。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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