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执行;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
一级功烈士家属有以下待遇:1。一次性抚恤金。现役军人死亡时,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月工资标准,向其遗属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烈士和因公牺牲的,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本人工资为40个月;死亡的,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上我40个月的工资。月薪或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计算。二是一次性增发抚恤金。获得荣誉称号或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病故的军人,其遗属在应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退伍军人事务部门按下列比例增加一次性抚恤金:(一)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荣誉称号的,增加35%;(二)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荣誉称号的,增发30%;(3)立一等功,增发25%;(4)立二等功,增发15%;(5)立三等功,增发5%。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最高等级奖励的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特殊抚恤金。对于生前做出特殊贡献的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病故的军人,除依法给予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外,军队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遗属一次性特殊抚恤金。四.定期抚恤金。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遗属、病故的军人遗属,给予定期抚恤金:(一)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二)子女未满18周岁或18周岁但因上学或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三)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由于上学没有生活费来源,生前由军人支持的。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63人已浏览
5,374人已浏览
726人已浏览
40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