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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婚假新规

2022-07-06
从2017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本市有关生育问题的答复口径》以及《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本市有关奖励扶助的答复口径》昨天出炉。 ●2017年1月1日以后登记结婚的公民,是否可以享受晚婚假? 答:按照新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精神,2017年1月1日以后登记结婚的公民,不再享受晚婚假待遇。 ●2015年12月31日之前已经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但是尚未休晚婚假的公民,是否还可以享受晚婚假? 答:2015年12月31日之前已经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但是尚未休晚婚假的公民,仍可以按照《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享受晚婚假待遇。即:晚婚的公民,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基础上,增加晚婚假7天。晚婚假一般应当与婚假合并连续使用。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 ●2017年1月1日以后生育子女的公民,是否可以享受晚育假? 答:2017年1月1日以后生育子女的公民,不再享受晚育假待遇。按照新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精神,2017年1月1日以后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可以享受延长生育假的待遇。有关延长生育假具体规定,在《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通过后实施。以上就是上海婚假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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