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汕头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2021-05-27
1、自征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这一系列行为不予补偿自征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地上改变土地利用现状,抢栽、抢种青苗、林木,新增鱼塘、放养物,抢建房屋和地上附着物的,一律不予补偿。自征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暂停在拟征地范围内办理下列事项:审批宅基地及其他建设用地;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改变土地、房屋用途;办理房屋、土地的转让、租赁和抵押登记;办理入户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退伍转业、毕业生户籍回迁、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等原因应当办理入户、分户的除外;以被征收房屋为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变更手续。2、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在征地补偿方面,《条例》指出,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征地补偿费用核算、支付的监督管理,依法按时足额向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民宅基地及房屋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等。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被征地所在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核算。农民宅基地及房屋补偿标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标准,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3、因公共利益项目需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可以适当提高本条例规定的征地补偿费用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行政区域内的征地区片划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南澳县、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行政区域内的征地区片划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县(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经本级人民政府和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督促、指导南澳县、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征地区片划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编制工作,并进行统筹平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不得低于省规定的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因下列公共利益项目需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可以适当提高本条例规定的征地补偿费用: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项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项目。综上所述,身为经济特区的汕头,为快速发展经济、文化和政治进行征地补偿是比较有必要的。在征地补偿的过程中,当地民众需要及时了解清楚征地政策,并积极配合当地政府的工作。同时,在经济特区的广大群众在征地期间若是有异议的,还需要及时进行沟通。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