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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若是已经不再营业,也没有注销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人承担债务。原则上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因为法人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
1、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抽逃出资等行为,那万一最后公司资不抵债,进行清算,股东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不以个人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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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独立承担,但在特殊情况下,股东除了对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外,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与公司之间发生人格混同,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 二、《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如果股东出资不足,公司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此外,股东出资不足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一、全额补缴出资责任。 即股东未按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补足非货币出资差额的责任。即股东交付的非货币财产实际价格明显低于章程规定的价格的,股东应当补足差额。 二、违约赔偿责任。 即未缴纳出资的股东应当对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三、抽逃出资责任。 逃避出资责任责任有两种方式。一是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责令抽逃出资的股东向公司返还抽逃出资的本息;二是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责令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四、股东资格丧失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全部出资,股东在合理期限内未缴纳或返还出资的,公司股东大会可以决定解除股东资格。解除股东资格后,公司应及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登记,或由其他股东或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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