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
受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利息最高为贷款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利率范围的,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的,属于合法范围内的利息,受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民间借贷利息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属于高利贷。 并且对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故借款人只偿还本金及法律规定范围内利息即可。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或叫大耳窿、地下钱庄,这些现今称为“放数”的放债人,向“高利贷”借钱,一般毋须抵押,甚至毋须立下字据。它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之前,在现代银行制度建立之前,民间房贷都是利息很高的。《民法通则》规定,利息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4倍就属于高利贷。假设银行个人贷款利率是6个月至一年期为6.12%,1-3年期年利率为6.30%。即:凡月利率高于1.5%的均界定为高利贷。
超过年利率24%的,就是2分息以上的,属于高利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3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183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