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户口本丢失了,补办后,之前丢失的户口本就被注销了,不能用。《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
新的居民户口簿补发后,原居民户口簿自然作废;遗失的居民户口簿重新找到的,应当上缴公安派出所。新旧户口本的混用,万一户籍信息不对称,给自己反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XX补办了新户口本之后,原来的户口本不可以用,会被注销。XX《户口登记条例》XX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XX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XX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XX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XX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XX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户口丢失补办了新本,旧本已经作废,不能用了。《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1.新的居民户口簿补发后,原居民户口簿自然作废。 2.遗失的居民户口簿重新找到的,应当上缴公安派出所。新旧户口本的混用,万一户籍信息不对称,给自己反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43人已浏览
1,373人已浏览
1,517人已浏览
85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