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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国公司注册实行的是注册资本认缴制,只需要认缴注册资本,不需要实缴。注册公司的资本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主要就是看股东的合意决定。 《公...
1、《公司法》取消了注册公司最低资本限额的规定,按实际的出资额注册即可。 2、《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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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内部决策 首先,由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制定减资方案。然后,由股东会来行使决定权。这里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减资实行的是资本多数决定,而不是股东人数的多数。 另外,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以及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等属于公司章程应载明的事项,所以在减资时还要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修改章程也须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一般来说这一问题在讨论减资时会被一并讨论和决议,因为这是两个相依相连的问题。 02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注册资本减少会在一定程度上动摇公司的资本信用基础,进而影响到公司债权人的权利。所以在减资时需要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对此公司法中规定了公司应当自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此处的“通知”针对的是已知其确切联络方式的特定债权人;“公告”主要针对无法联络上的特定债权人和不特定的潜在债权人(社会公众)。通知与公告是公司减资时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违反该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法规定,公司在减少注册资本时,不依照公司法规定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册公司的注册资金由公司章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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