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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自有住房大修持有效提取凭证;2、退休持有效提取凭证;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合肥住房公积金计算方法如下: 借款人所贷金额不高于所购房屋总价款的70%。在最高贷款限额内,每一借款人的具体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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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住房公积金计算方法如下: 借款人所贷金额不高于所购房屋总价款的70%。在最高贷款限额内,每一借款人的具体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还款能力系数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计算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之和×12个月×实际可贷年限×0.5的申贷系数,最高不可超过45万。实际可贷年限与贷款年龄之和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并须在未退休前申请贷款。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
(一)请您准备以下提取材料 1、《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 3、结婚证或户口簿(提取配偶公积金的需提供) 4、住房借款合同 5、借款银行开具的还贷证明,(还款期间发生提前或结清还款情况的,须另外出具提前还款或结清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房屋共有产权证明房屋产权共有人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如共有产权证或网上备案单)说明:1、转账方式分为转入单位结算账户和职工个人公积金黄山卡,转入个人公积金黄山卡的,职工需携带个人住房公积金卡受理。 2、偿还市住房公积金本部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只需提供上述1、2两项;办理组合贷款的需提供商贷部分的借款合同及还贷证明;商业住房贷款及市中心本部以外办理公积金贷款的仍需提供4、5两项。 3、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在贷款发放后的次年对应月份或之后办理。贷款结清后需在下一年度内办理一次性提取手续,逾期不再追溯办理。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不含罚息),提取金额取至百元整。二、办理流程: 1、可以在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提取指南或登录我中心网站(表格下载―>公积金业务类―>下载《合肥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务指南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 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如转入本人公积金黄山卡需提供公积金卡查验); 3、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人公积金黄山卡内,如转入单位结算户次日由公积金承办银行开出转帐支票。
贷款条件 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申贷前已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3、借款人必须是购房合同(协议)约定的主要产权人;所购住房为合肥地区范围内的商品房(其开发商必须是与管理中心及委托银行有按揭业务签约协议的)、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现住公房及产权清晰且无房产争议的二手房; 4、具有合肥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5、具有合法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6、提供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7、购买新建普通商品房首付比例应不低于房价的30%;购买房龄10年以内的二手房,首付比例不低于房价的30%,购买房龄10年以上20年以内的二手房,首付比例不低于房价的60%; 8、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月均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收入的50%。 贷款流程 1、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卡,为开通激活后的徽商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即新设置过密码); 2、《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申报表》; 3、夫妻双方身份证; 4、婚姻证明文书; 5、户口本; 6、开发商出具的预付款收据; 7、购房合同(含网上备案确认单); 8、夫妻双方收入证明; 9、还贷储蓄存折(卡),办理组合贷款时,需以借款人名字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签定借款合同时提供即可) 1 0、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配偶在合肥市以外的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缴存的需提供(如正常缴存可纳入可贷额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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