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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不可以随意填。《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注册资本虚高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自由的前提是自律,强制性监管的放松意味着企业和投资者自己要承担更多的注意义务。因为自己认识不够引起的风险,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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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可以的,现在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度,但是注册资本的多少是你将来承担的债权债务的多少。自从2014年3月1日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以来,注册的资本应该理解为“股东承诺会投入这么多钱到公司中”,而不是“实际投入了那么多钱到公司中”。前者主要基于股东信用(以及一定的法律威慑),后者基于真正的钱。注册资本又称法定资本,是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资本总额,并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认缴不等于不缴,只是说创业初期可以暂时缓缴,认缴制度没有改变股东对认缴出资额承担责任的相关规定。(1)量力而行,根据自己的经营需要确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出资承诺。(2)递增为合适,可以做增资,公司在创业初期,注册资本设置可以适当少一些,等到后期公司规模扩大,企业有能力承担更大的责任和业务需要时再做增资处理。(3)以行业为准,同行标准有很大的参考意义。不同行业对注册资本的要求不同。建议创业者可以在全国企业信用网上查询同一行业的企业,参考同一行业的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不能随便填写。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公司注册资本应为全体投资者认缴的总出资额。公司无法偿还债务时,股东应当按照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
新公司法将过去实施多年的注册资本实缴改为认缴。有人认为认缴注册资本不需要缴纳或者几十年后缴纳,所以成立公司时认缴了巨额注册资本。一百万,一千万,几个亿的公司并不少见。其实这样做风险很大。无论什么样的注册资本制度,注册资本总是要实收的。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不改变公司股东和认缴出资额的责任规定,也不改变责任形式。股东或发起人应当按照自主约定并记录在公司章程中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司缴纳出资。股东或发起人未按约定实际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如股东或发起人未按约定缴纳出资,以实缴足出资的股东或发起人或公司本身可以追究股东的责任。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公司无法清偿债务时,未足额出资的公司股东可以追加为执行人。公司依法解散清算或者申请破产后,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应当立即补足注册资本。即使发起人将股权转让给他人,出资义务也不能免除。因此,在设立公司时,当事人应充分考虑风险,理性选择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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