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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合并如何确定各方股东股比,在法律没有明确禁止的情形下,如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能够接受合并各方协商一致的股权比例,那么合并各方就无需费尽心思...
公司被吸收合并的,股东可以在公司注销前转让股权,股东和受让人签订转让合同,办理股权转让登记后,股权转让发生效力。被吸收合并方股权转让注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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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增资占注册资本的比例确定股权。 由于公司亏损50万,也就是说净资产低于原注册资本了,所以,新股东出资0.5元可持有相当于原1元的出资,差价部分可采取老股东补偿等多种方式进行处理。当然如果新股东愿意以原出资价格增资的,也可以,主要是股东之间协商确定。但如果公司是国有公司,则必须进行评估。
根据的提出的问题企业股权转让风险原股东应如何应对来说, 1、应注意公司章程有无特殊规定《公司法》中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登记备案的章程、股东等都应遵守。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的自治宝剑,任何转让行为与公司章程相抵触的股权转让协议均有被撤销的情况发生。因此在股权转让前,受让方须及时了解公司章程是否作出了与法律不一致的特殊规定。因此,在签订股东转让协议前,切不可想当然的认为当然有效。首先应先查看该公司的章程对股东转让股权的有无特殊约定,然后再衡量、评估该股权转让的可行性。 2、切勿忽略股权转让中的程序问题
吸收合并:企业合并后,注销被合并方的法人资格,由合并方持有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负债,在新的基础上继续经营,该类合并为吸收合并。 控股合并:合并方(或购买方,下同)通过企业合并交易或事项取得对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下同)的控制权,企业合并后能够通过所取得的股权等主导被主导被合并方的生产经营决策并自被合并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获益,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后仍维持其独立法人资格继续经营的,为控股合并。 区别:吸收合并被合并方会注销,而控股合并中被合并方依然存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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