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具体任期由职工(代表)大会决定。企业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期间,省、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选举工作办公室,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下,指导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县、乡两级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县级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乡级选举委员会受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届“是一个任期,一般五年为一届,也就是一届任期为五年,在五年的任期内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按任期和会议次数排列,全国人大第一届任期为1954年9月~1959年4月,共召开了五次会议,也就是一届一次会议到一届五次会议;第二届任期为1959年4月~1965年1月,共召开了四次会议,也就是二届一次会议到二届四次会议;第三届和第四届只有各召开一次会议,从第五届人大到十一届人大,每届均召开了五次会议,第十二届人大任期为2013年3月~2018年3月,从2013年到2015年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已经召开了十二届三次会议。
省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期间,主席团、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省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可以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省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提交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或者并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由主席团审议决定提交大会全体会议表决。1个代表团或者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0人以上联名向每届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议案审查委员会审议,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再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向每届省人民代表大会其余各次会议提出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省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由议案审查委员会汇总后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再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大会秘书处应当将主席团通过的关于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印发代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40人已浏览
449人已浏览
1,381人已浏览
4,2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