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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我过婚姻登记机关将取消婚姻登记收费。这是由于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发布了《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
目前,船舶登记不收费。《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附件《取消或停止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明确规定船舶登记费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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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日取消婚姻登记收费,市民政局已将上级通知转发到各区民政局,要求各婚姻登记点做好该政策的准备工作,取消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收费于4月1日起在全市内取消婚姻登记收费,并告知前来办理相关业务的市民。
关于婚姻登记收费取消的问题是这样的,取消或停征的这41项收费中,有35项是涉及到企业的,剩下的6项是涉及到我们个人的。其中,涉及到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的有公安部门的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环保部门的环境监测服务费、住建部门的房屋转让手续费等,共计12项;停征的有卫生计生部门的卫生检测费、质检部门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费、食药监管部门的药品检验费等,共计23项。
1.全国统一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将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原《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统一为《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新证件是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的合法证件,“一人一号”、终生不变。 2.此次取消或停征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35项,包括公安部门的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环境保护部门的环境监测服务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房屋转让手续费等,停征卫生计生部门的卫生检测费、质检部门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等。 3.个人方面,取消或停征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6项。其中,取消4项,分别是预防性体检费、兴奋剂检测费、机要交通文件(物件)传递费、中央党校培训费等。停征2项,分别是民政部门的登记费,包括婚姻登记费、收养登记费;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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