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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女方有没有实际出资,有名字的房产证有一定的效力,是男方全额出资还是?(白天来电)这边会根据情况帮助您妥善处理,避免您造成更大的损失。...
1、赠与已经完成,不能追回。 2、可以主张对欠条真实性不认可,主张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是你爱人与其父母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属无效,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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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是婚前购买,登记在男方和男方父亲名下,是男方和男方父亲的个人财产,和女方没有关系,因此女方无权分割产权。 婚后女方有实际参与还贷的,可以针对还贷部分要求男方进行补偿。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根据物权公示原则,房屋所有权证书上写的是谁的名字就推定房屋归谁所有,婚前男方的出资购房可以看做为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只要男方能证明房子是由他出资的话,就可以证明这个房子是由他所有,即使是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女方也不妨碍男方主张权利。所以,在离婚时这个房子只要男方经过证明,依然属于男方所有。
一方婚前购买不动产,在离婚后房产分割时,一般而言,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一方婚前全款买房,登记在出资人名下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2)一方婚前全款买房,登记在对方名下的,需要综合考量是否具有赠与的性质以及是否具有缔结婚姻为目的,不能单纯的将房屋认定为所有权人的个人财产; (3)一方婚前按揭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视为出资人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的增值,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4)婚前一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婚后以自己的财产支付首付款的,应认定为房屋属于共同所有,但出资人能够证明出资款系婚前个人财产的除外; (5)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应认定为房屋属于夫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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