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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等费用。《》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而消除。离婚后,子女...
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等费用。《》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而消除。离婚后,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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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法律上没有所谓的分手费和精神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就不可能得到法律支持。 索要分手费是违反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的,法律只保护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所以,从法律层面上讲,如果不是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或者合法的赠与关系、债务债权关系等,在分手后索要分手费是不合法的,尤其是与与有配偶者同居,破坏他人家庭,而后索要分手费的,更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不能。法律上没有所谓的分手费和精神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就不可能得到法律支持。 索要分手费是违反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的,法律只保护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所以,从法律层面上讲,如果不是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或者合法的赠与关系、债务债权关系等,在分手后索要分手费是不合法的,尤其是与与有配偶者同居,破坏他人家庭,而后索要分手费的,更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蒋某收入减少,要求缩减抚养费可以考虑,但以“生活费用减低”、“不当得利”等要求赵某退还带孩子回农村后生活的部分抚养费,法律不应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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