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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十级,赔偿金按原工资待遇的,不是按基本工资的,法律依据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
1、21个月工资。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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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工伤九级享有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按昆明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8个月和就业补助金22个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云政发〔2011〕255号第三十九条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按照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七级22个月、八级18个月、九级13个月、十级7个月。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七级8个月、八级6个月、九级3个月、十级2个月。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30%。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6个月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九级伤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2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8个月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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