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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享受一次性建设资金补助 对自建养老机构床位数在50张以下、符合有关部门规定资质条件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并已投入运营一年以上的,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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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的所有费用由国家承担,个人也可以按规定领取部分养老金和抚恤金。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几点意见》(国发(2013)35日),养老服务业主要以公营民营、民营事务援助、政府补助金、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主,国家大力支持社会各界力量和个人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养老院的全部费用由国家负担,个人还可以按规定领取原来享受的养老金或抚恤金的一部分。 根据国务院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养老服务业主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主,国家大力支持社会各界力量以及个人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办理固定服务场所2。服务场所符合国家建筑设计、消防安全、卫生防疫标准。国家对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的生活和活动场所的建筑设计有特殊规定的,还应当根据不同的服务对象分别符合相应的规定。3、床位数量超过30张。4、宿舍、餐厅、浴室、活动场所和供暖设备适合服务项目。5、开业资金按床位计算。每张床位不低于2000元。6、每个员工的平均服务不得超过6人。不能自理的服务对象不得超过3人。7、护理人员和其他员工应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8、机构名称、章程和管理制度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9、拟任法定代表人无拐卖人口、虐待、遗弃、欺诈、强奸等严重侵犯他人身和财产权的资格。1、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立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2。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准备申请3。服务场所的所有权、使用权证书或租赁合同4。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部门的验收报告或审查意见5。验资证书和资产评估报告6。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7。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名单及有效证件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健康证明8。法律、法规等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关于私立养老院享受的国家优惠政策,您可以查询《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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