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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不抵债属于民事纠纷,在确实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一般是不会坐牢的。依据相关规定,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
个人资不抵债属于民事纠纷,在确实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一般是不会坐牢的。依据相关规定,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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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司资不抵债的法定代表人不需要进监狱。由于公司的债务即责任应由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有犯罪行为,就需要进监狱。 例如,法定代表人在下列情况下构成犯罪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批准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第三,抽逃资金,隐瞒财产逃避债务; 四、解散、撤销、宣布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登记和公告,给利害关系人造成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首先要纠正对法人的陈述。法人不是人,法人代表不是法人。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破产一般不需要法定代表人承担连带责任,除非法定代表人犯罪。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其责任外,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批准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 (四)解散、撤销、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未及时申请登记和公告,给利害关系人造成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法定代表人只是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其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正常经营行为和市场因素造成法人资不抵债,法定代表人不会因此承担刑事责任。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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