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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
第一步,本人需准备身份证,工作证明,迁户申请书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第二步,当事人可持《户口准迁证》(第二联)和被迁移人《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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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户口迁移手续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户口如需从武汉迁往A地,首先需要达到A地的户口接收条件。当地会有各种接纳户口的各种政策,满足其中一条,便可申请办理。 办理流程:向A地申请户口迁入,审批通过后,得到《准予迁入证明》 凭户口原件和准予迁入证明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得到《户口迁移证》,同时户口会被注销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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