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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诉讼。但是,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个地区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方式会有所调整。...
应该属于工伤。没有规定,自己发病到医院死亡不属于工伤,建议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注意保存好证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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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没有明文规定特种病种类,地方根据的种类制定特种病的种类。2、如新型农村医疗保险的特种病有19种,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种病成人有15种,儿童有5种。3、职工没有规定特种病种类,只有高额医疗保险。4、新型农村医疗保险的特种病有19种;5、癌症、糖尿病、高血压中风、肺心病出现心衰者、风湿性心脏病(三级心功能、支气管哮喘、尿毒症等。6、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种病成人有15种,儿童有5种;7、成人:糖尿病、慢性肾病、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肺心病、结核病、高血压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等8、儿童: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严重器官衰竭(心、肝、脑、肺、肾)、先天性心脏病等5中疾病。《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不支付、第三方造成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因为本人意愿或者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意外伤害的治疗费用,按照疾病医疗相同的报销比例报销。
劳动者在用餐期间撑死的是否算工伤,建议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部门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定的,之前网上有用餐期间被鱼刺卡到被认定为工伤的案例的,像广东也规定,在用人单位饭堂用餐中毒的,也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我是一个病人的女儿,我母亲曾因患有尿路结石到医院住院,共三天,当时出院时有一名医护人员带我们结的帐,也没给我们出具清单,后因农村合作医疗报销需要清单又到医院去重新打印。发现医院前两天所开的必需药品并没有用到病人身上,只给打水,还给开出15种氨基酸只收了钱我们没见到药,有清单为证。后找到医院,他们否认此事。说是护士从我们的帐单上走帐。她为什么从我们的清单上走帐,难道医院的管理就如此混乱吗,医院就不应该为此事做出赔偿吗,我母亲在两天的时间打了250毫克的杜冷丁痛。现在卫生局出面说帮着调节,那么我们应该得到多少的赔偿是合理的呢。请你帮帮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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