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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另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补偿,前提是未过时效。...
没有签劳务合同也是不能随时解雇员工的,因为只要双方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即使无书面劳动合同,也需要依照法律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不可随时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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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第40条、41条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本条并没有规定排除用《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因此若用人单位以39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只要有正当依据,是可以与怀孕女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项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员工病假休完不来上班,以旷工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有以下风险: (1)以公司以旷工行为是否达到了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程度; (2)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否合法合规,要看规章制度的设立要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完成了向员工的公示程序。如果规章制度本身存在程序上的瑕疵或者内容上的瑕疵,其在实际应用中必然存在法律效力的瑕疵问题,或者根本为无效制度,此时企业就要承担败诉风险。
劳动者违法犯罪或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即开除),开除员工的合法程序可以参考具体情形如下,参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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