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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
执行庭第一次传唤不会拘留,但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只有经过了两次传票传唤,且无正当理由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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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唤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可以将需要拘传或经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拘传时应当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盖章),并摁指印。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对于传唤,《刑事诉诉法》第九十二条是这样规定的: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不一定会被拘留。 传唤证,是公安机关通知违法或者犯罪嫌疑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 如果传唤到案后,经调查违法或者犯罪事实确凿的,嫌疑人会被拘留。 如果经调查没有违法或者犯罪事实,或者证据明显不足的,则公安机关必须立即放人。 传唤的最长时间为二十四小时。
不一定会被拘留。 传唤证,是公安机关通知违法或者犯罪嫌疑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 如果传唤到案后,经调查违法或者犯罪事实确凿的,嫌疑人会被拘留。 如果经调查没有违法或者犯罪事实,或者证据明显不足的,则公安机关必须立即放人。 传唤的最长时间为二十四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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