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国的侵害肖像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是民事责任方式。该民事责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其中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为非...
这个问题的界定,首先的标准就是是否征得当事人的同意。 无论何种情况、无论图片来源于哪里,只要是他人的图片,在使用之前务必要征得当事人的同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肖像权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每个自然人所享有的一项权利,受法律的保护,不容侵犯。有些较知名体育运动员无疑是社会公众人物,其形象为社会大众所熟悉,其行为也会带来一定的社会效果,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体育运动员的肖像权的保护就有了一定的特殊性。文章通过对国内一起著名的体育运动员肖像权诉讼案件的分析,指出了在我国体育运动员的肖像权应属于个人,集体肖像权也应在今后的立法中作出相应规定,并提出了在我国体育运动员维护其肖像权的途径。 随着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体育运动员形象为人们所熟悉,其中有些由于其知名度较高,人们称他们为体育明星。体育明星们的“私生活”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许多商家也看准了体育明星们所能带来的社会效应,纷纷邀请他们为其企业形象代言人,拍商业广告或将其形象印制在产品外包装上;一些杂志也将体育明星的照片作为其杂志封面。这些行为若通过合法途径进行,本无可厚非,但有些商家对体育运动员肖像权的不合理使用,也使体育运动员们纷纷走上了维护其肖像权的道路
这个问题的界定,首先的标准就是是否征得当事人的同意。 无论何种情况、无论图片来源于哪里,只要是他人的图片,在使用之前务必要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否则就会构成侵权行为。
这个问题的界定,首先的标准就是是否征得当事人的同意。 无论何种情况、无论图片来源于哪里,只要是他人的图片,在使用之前务必要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否则就会构成侵权行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8人已浏览
349人已浏览
199人已浏览
3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