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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认定为倾倒、堆放、处置境外固体废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立案标准的规定: 造成森林或其它林木死亡50立方米以上,或幼树死亡2500株以上; (二)造成公私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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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的立案标准是,如果行为人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并使公私财产遭受了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可构成该罪,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立案追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中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或者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作原料的,由海关责令退运该固体废物,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逃避海关监管,构成走私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2、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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