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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告就被告 民事案件中,我国确定管辖基本是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也就是说,民事...
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便于法院查明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身份关系,主要遗产所在地能确定遗产的范围及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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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告就被告 民事案件中,我国确定管辖基本是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也就是说,民事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一般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被告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是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二)专属管辖 如果依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当某继承人提起继承纠纷时,就应当在其他几个继承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但依据我国民诉法的规定,下列案件,由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继承案件管辖的确定 根据以上分析可见,我国继承案件管辖不是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而是适用专属管辖:即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的法院管辖,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被继承人(即去世的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院,仅指住所地法院,并包括经常居住地法院,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便于法院查明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身份关系,主要遗产所在地能确定遗产的范围及继承份额等问题,从而有助于法院正确地解决纠纷。需要说明的是当遗产分布在不同辖区时,需要区分主要遗产和非主要遗产,如果遗产既有动产又有不动产的,一般以不动产所在地,例如房屋所在地,为主要遗产地;如果动产有多项的,则以价值高的动产所在地作为主要遗产地。
一、合同履行地管辖、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民事诉讼管辖合同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 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3、对法人或其它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 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4、债权人申请支付令 由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管辖。 5、诉前财产保全类案件的管辖 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法院申请,在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法院或其它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 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后没有在法定的期间起诉,因而给被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引起诉讼的,由采取该财产保全措施的法院管辖。 二、合同诉讼管辖、合同协议管辖、合同争议管辖法院 1、确定管辖法院步骤 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是否已经协议管辖。 属于何地法院管辖; 属于何级法院管辖。 2、专属管辖 指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专门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当事人也不得以协议的形式改变这种管辖。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3、协议管辖 一个案件不属于专属管辖,应考虑该案件是否曾经有管辖协议的约定。 4、地域管辖 民事纠纷没有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时,为了确定法院管辖而制定的规则。 地域管辖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被告在哪个法院辖区,原告就应当到哪个法院起诉,案件就归该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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