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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公司法的角度去讲: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构成。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董事会是有股东会选举产生,对股东负责。...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二、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三、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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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司法》对董事会会议的规定: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召集主持。 第四十八条规定,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董事会决议决董事会决议。
《公司法》对董事会的规定有: 1、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2、第四十八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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