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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没有离婚,原籍不会接收。具体询问当地部门...
1、离婚后,在当事人的户口原籍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当事人的户口迁入的前提下,当事人的户口可以迁回原籍,挂靠在父母的户籍所在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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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当事人符合户口原籍地的准入政策要求,当地的集体及户主同意接收的前提下,可以迁移户口: 1、带上当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等)、迁出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2、去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户口迁移证并注销原户籍的常住户口; 3,带上迁移证及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落户; 4,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及迁出地的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能办理过户手续的。但是你可以跟你想过户的人签合同;也可以在购房合同上换名字。 房产证过户:原产权证、买卖合同、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等。各区县的房屋登记机关的规定有些区别,所以你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关咨询。 看地方政策,有的回迁房是不能直接办理过户的,要5年以后····具体还是咨询当地的有关部门比较好。
回迁房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后可进行买卖,购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回迁房则可能面临极大的风险,回迁手续更名并不能取代房屋产权证书。在这里须注意的回迁房过户可以过户,但是存在很大的风险。回迁房属于安置房,需要原房主持有满五年,去缴纳原房主名义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等税费,办理下原房主姓名正规商品房房产证,契税证,以及土地证,才可以自由买卖,过户给他人。如果回迁房土地是国有划拨(拆迁地块属于公益事业)五年后方可交易,还必须缴纳国有出让土地金亲属之间回迁房更名包括:赠送,继承,买卖。扩展资料:与商品房的区别 1、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这是中国特殊的拆迁政策的产物。拆迁安置过程中,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拆迁户用补偿款购买商品房与普通人购买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都是花钱买房,购房者的身份是相同的。采取的是回迁的方式补偿,拆迁房不是商品房,不能当作商品房出售,二者之间存在一些区别:1、在房价款方面,商品房与拆迁房有区别,商品房可立即上市,且在银行做抵押进行贷款。而回迁房享受国家政策的优惠,不含土地转让金,价格相对低廉且有小产权之说,故不享有商品房的上述权能。拆迁人以回迁房补偿被拆迁人的,补偿房屋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核定价格,并按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管理。 2、商品房和回迁房买卖双方的关系不同,商品房的购买基础是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的价款在合同中进行约定。而拆迁安置房屋的购买基础是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在协议中进行约定。另外,拆迁的是商品房,回迁房自然应当是商品房。拆迁的是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回迁房的性质一般不是商品房。购买回拆房一定要查清性质。经济适用房不得买卖;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拆迁的回迁房,回迁房的所占土地性质,一般是划拨所得,没有交土地出让金,正式办理过户手续时,需交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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