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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相互了解、确定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招聘条件或求职条件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 在试用期的规定中,劳动合同期...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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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时,依照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时,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特别约定的一个供当事人双方互相考察的、合同解除条件亦无严格限制的期间 用人单位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但劳动者应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试用期也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是整个劳动合同期限的组成部分不得签订没有劳动期限而只有试用期的劳动合同 第二,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 第三,用人单位试用期合同时间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员工只能试用一次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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