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
据《关于当事人对不服申请行政复议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20]号)的规定,按照《》第五十三条规定,申请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若是申请复议之后,对复议结果仍然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个按照法律的规定,您如果对工伤认定不服(不是不予受理决定),是要进行行政复议,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劳动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论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个复议是前置程序,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是不被受理的。倒耽误你们的宝贵时间。楼上陈律师的意见是有问题的。《》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所以这个行政复议是前置程序,而不能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1、工伤认定不服,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需要在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60日内提出;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3人已浏览
366人已浏览
1,098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