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向下落不明的人要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失踪,请求财产代理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债务。也可以在诉讼时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依法享有起诉权利...
对于债务的偿还,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协商无效的,债权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债务人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途径进行讨债: 第一,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权。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发生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 第二,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第三,如果有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债务。
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人可以准备起诉书,向法院起诉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宣告债务人失踪,或者请求法院判决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2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176人已浏览
19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